第一章 西班牙人 阿拉特里斯德被带到白金汉公爵面前的时候整个人还在往下滴水。 而被他救了的人,那位足以令整个英国为之震动大人,已经整个人整整齐齐的了。刚才佣兵从枪子儿下面救他一命的时候,两个人一起扑到了水里,公爵原本在港口巡视时穿的暗红色礼服早就跟佣兵一样湿透了。而现在那身衣服已经不见了,公爵身上是一件蓝色的上衣,上面的条纹是珍珠白。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是个彻头彻尾的贵族,他不允许自己身上有一点不协调的装饰,因此他的装饰品也从头到脚换了一遍。佣兵的眼睛甚至注意到,公爵左耳上红宝石的耳饰也换成了珍珠。除了仍然有些潮湿的头发,没有什么能证明公爵刚才确实被阿拉特里斯德撞到了水里,以躲开隐藏在港口木桶后面的火枪。他看起来简直能立刻接受国王的接见而毫不失礼。 不过公爵显然没有觐见陛下的打算。他正在处理文件。领着阿拉特里斯德进来的侍从官——佣兵听到有人叫他温特勋爵——弯下腰,在公爵耳边低声通报了佣兵的到来,而公爵只是含糊地点点头,仍然头也不抬地翻看着不知是什么的卷宗。直到佣兵几乎要不耐烦地用脚跟在地面上敲出一首进行曲,白金汉公爵才舒了口气,把纸和笔丢到一边,整个人向后一仰,看向阿拉特里斯德:“就是他吗?”他的眼睛盯着佣兵,然而同时向一侧偏过头,向他的侍从官发问。 公爵打量了他一下。阿拉特里斯德觉得自己在公爵眼里是件听不见说不出的商品,被放在地板上里面任由他检查。 公爵满不在乎地耸了耸肩:“西班牙人……看来救我这事跟国王没关系了。”他露出一个尖锐的嘲讽的笑容,但紧接着又换上了忧郁的表情,“跟王后也没关系,她不会让自己国家的人来。” 阿拉特里斯德挑了挑眉毛。国王说的当然是英国国王,但王后么……他想起了那个关于白金汉公爵和法国王后的传言。他仔细观察着白金汉的神情。这位大人的表情变得比小孩子还要快,佣兵迅速做出判断,此人要么是情感及其丰富,要么就是根本没把这些放在心上。 公爵显然也注意到了他的目光。他皱起眉,对身边的侍从官说:“给他几个钱,让他走吧。这些西班牙人总是奇奇怪怪的。” 公爵直白得让人吃惊。阿拉特里斯德猜想这是因为公爵以为他听不懂英语。佣兵有点想笑。不过他没能笑出来,因为他恰到好处地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他立刻说:“抱歉,米罗尔。” 白金汉公爵一下坐直了:“怎么,你会说英语!”他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为什么刻意隐瞒这个事实!”他显然联想到了其他一些更危险的可能,例如间谍。 阿拉特里斯德也猜得到公爵的顾虑,他礼貌地欠欠身:“因为米罗尔也并没有问我。” “现在我在问你了。” “那么作为回答:我可以说至少七种语言,英语不过是我使用的更熟练的一种。” “只有你这样,还是说西班牙人已经该死地进化出了这种天赋。” “米罗尔,我原谅您对我的同胞的敌意,并且告诉您这天赋不是血液赋予的,而是佣兵这个职业。” 公爵用手背托着下巴,一动不动地观察着阿拉特里斯德。如果他对面的是一个犯人,那么他一定会瑟瑟发抖地低下头来;而如果他对面的是一位名媛,那么她一定已经完全沉溺在公爵的眼睛里了。可他对面的是阿拉特里斯德,一名顽固的佣兵。 这样过了一会,公爵站起身,从办公桌后面绕出来。侍从官赶紧跟在后面。 “很好,勇士。我想你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 “假使在救您的时候不知道,现在也不可能不知道了;就算我听不懂英语,白金汉这个单词也足够了。” 公爵满意地大笑起来,转头对侍从官说:“这家伙是在提醒我他救了我一命呢!” 他漫不经心地绕着阿拉特里斯德转了一圈:“那么,为了报答救命之恩,我是不是应该在国王的卫队里给你某一个官职?” 阿拉特里斯德彬彬有礼地回答:“如果我想留在英国的卫队,那么也不是国王的卫队,而是米罗尔的。可是我是个佣兵,米罗尔,我不效命于个人,除非他的名字就是金钱;也不想留在一个地方,除非我已经到了地狱或者天堂。” 公爵很惊奇:“我可没想到西班牙到处都是诗人。” 他若有所思地回到桌子后面:“听着,佣兵,我很欣赏你。不仅因为我这条珍贵的性命。”他骄傲地捻动着自己的小胡子,“还因为你确实在这件事中表现出了超群的判断力。我得说,我很需要你这样的人。”他一边这样说着,谴责地看了一眼侍从官。 尽管侍从官极力克制,但英俊的脸上还是不免露出了深刻地愧疚和自责。阿拉特里斯德不能不注意到,公爵身边的人对他都有着一种几乎狂热的崇拜,而公爵本人,或者视而不见,或者就是习以为常了。佣兵戒备了起来。 公爵已经转向他继续说下去了:“其实我完全可以叫你留下——要知道,我的名字在这里就是金钱和权利,而白金汉的府邸,对于我的手下就是天堂,对于我的仇敌则是地狱。甚至,我可以直接强迫你留下,你大可试试能不能走出这里。” 阿拉特里斯德恭恭敬敬地欠了欠身,并没有显出多余的警觉,甚至松开了扶着剑的手。他听出白金汉没有这个意图。 果然,公爵赞赏地看了他一眼,继续说下去:“看,我正是欣赏你这一点。”他惋惜地叹了口气:“可惜我不喜欢强人所难,所以——” 他扯过一张纸,飞快地在上面写了几个字。 “既然你不肯留在这里,那么我猜至少我可以雇你为我做一件事。” 等纸上的字迹干了,公爵把纸折起来,塞进信封,用食指上的戒指盖上了封印。他再次从办公桌后面绕出来,把信交给阿拉特里斯德:“把这个带到巴黎去,到掘墓人街上,那里有一个杂货店,店主姓博纳希尔,把信交给他的妻子。” 阿拉特里斯德没有动。他低头看着那封信,还有公爵的手。 公爵用两根手指夹着那封信。他的手当然也保养得很好,但看起来并不符合现在主流的审美,即,不够丰腴和圆融。尽管公爵肯定也用了各种办法——这从他修剪得很短的指甲和手上若有若无的香气都看得出来,但他的手天生更加细长,从阿拉特里斯德的角度几乎看得到他手背上的骨头。这双手看起来跟它的主人一样充满进攻性。 手的主人有些不耐烦了,他晃了晃手里的信。侍从官也提醒道:“快接过去,佣兵。” 阿拉特里斯德往后退了一步:“米罗尔,我们这行的规矩是先谈好价钱。” 公爵不由分说地向前逼近了一步:“从伦敦到巴黎需要多少钱,温特?” 他偏过头示意侍从官。 “米罗尔,75个匹斯托尔足够让一个最挑剔的爵爷和他的跟班来一次完美的来回旅行。” “很好温特,你总能在我问的时候给我最好的答案。佣兵,你听到了?75个匹斯托尔,一位爵爷和他的跟班。我给你一个人75,再给你莫须有的跟班75,翻十倍,这样是多少?” “一千五,米罗尔。” “很好,那就一千五,不是匹斯托尔,而是英镑。今天我给你这些,等你送信回来给我答复,我还给你同样数目的钱;要是有回信,你还能拿到更多赏钱。” 佣兵鞠了个躬:“无可挑剔的价格,米罗尔。只是我没想到,法国王后的爱情也可以这样计算。” 公爵奇怪地看着他:“爱情?那虚无缥缈的东西根本不值几个金币。至于这封信,它跟您提到的那位陛下的感情根本没有关系。去吧,佣兵。温特会带你到账房去取钱。” 阿拉特里斯德再一次行礼:“希望我能好好地见到您,还有您许诺的赏钱。”走到房门的时候,他转过身来。公爵刚翻出一本文件,抬头看着他:“还有什么事吗,佣兵先生?” 佣兵把嘴里的嚼烟干净利落的吐在地上:“阿拉特里斯德,米罗尔。您还是知道我的名字更好。” 公爵不置可否地耸耸肩,继续自顾自翻阅他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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